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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11月结业返校考试安排的通知
各系(部):
根据工作计划,现将2015年11月结业返校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组织及日程安排
返校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(日程安排见附件1)。联系人:许海波,电话:18032199085。
二、相关要求
1、每一个考场的监考教师不少于2人。监考教师应在考试过程中监守岗位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必须核查考生证件(身份证),严禁无证参加考试和代考。
2、开课单位应于课程考核后一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报送工作。考试试卷由开课单位按照要求装订、归档。
三、考生注意事项
1、考生应认真核对结业返校考试课程(见附件2),如与实际情况不符请于11月12日前电话告知教务处许老师(过期将不再更改课程),并于11月16日到教务处(办107)进行书面登记。
2、考生入场,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3、有欠费的考生,交清欠款后,方可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。
4、不论何种原因,凡不按时间、地点及未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者,均视为自动放弃,学院不再另行安排考试。
附件:1、2015年11月结业返校考试日程安排表
2、结业返校考试课程---请与辅导员联系
教务处
2015年11月9日
附件1:
2015年11月结业返校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
日期 |
工作内容 |
承办单位 |
校区 |
备注 |
11月16日 |
报到 |
教务处(办107) |
南校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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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7日 |
课程辅导 |
开课单位 |
南校区、西校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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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8日-20日 |
考试 |
教务处 |
南校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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