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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为了做好学院科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3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,规范项目申报及结题流程,提高学院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,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,争取更多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及资助说明
一般项目
一般项目是为支持各单位凝练学科方向、培育科研队伍设立的项目。项目资助年限为1年,经费于年末一次性拨付。
二、项目申请的程序
项目申请
(1)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
项目主持人填写《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科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,A4纸双面打印1式2份,左侧装订,将申请书纸质及电子档报所在单位。项目主持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:(a)如有申报国家级、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经历,可附已申报课题的首页复印件或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,限1项;(b)近3年代表性论文首页复印件,限1篇。
(2)各单位初审、排序
各单位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、排序,初审通过的项目申请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根据单位排名情况排序。根据部门人数确定部门所报项目总数,按平均每10个人一个项目,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算(例:教务处13人,可报2个项目)。
根据单位初审和排序情况填写《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科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单位初审汇总表》(附件2),A4纸打印1式1份,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将纸质版汇总表、申报书(含附件)、电子版汇总表和申报书一并上交教务处113办公室。
(3)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
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确定资助项目及额度。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汇总、备案后,向各单位反馈立项结果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、备案,向各单位返回结题证书。
三、时间安排
项目申请
各单位于11月4日前完成2013年度学院科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的单位初审工作,并将申报情况汇总与排序,于11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113办公室。
联系人:王刚领,电话:84576027。
科技处
2013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