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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教师日常教学管理规范
方教字〔2006〕42号
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稳定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使教师教学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,特制定本规范。
一、讲求职业道德:教师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要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,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,率先垂范、教书育人。
二、遵守规范要求:严格遵守学院的教师工作规范,教师上课必须携带教案。
三、不得随意调(停)课:纳入教学计划的课程一经开出,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(停)课、增减课程内容或提前结课。如因故必须调(停)课的,需经系主任同意,教务处备案。因学院大型活动所造成的停课一般应予以补上。
四、规范教学进度:任课教师应按课程表与课程实施计划授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拖堂、不误课、不随意改动教学进度,上课时不得接打电话。
五、管理课堂纪律:严格组织课堂教学,按学院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教学管理。
1、对无故缺席和影响正常上课秩序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,并可与学生的期末成绩挂钩;对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按照规定处理。
2、对破坏教学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学院。
六、注重教学仪表:教态要端庄自然,真诚亲切;仪表要大方整洁。
七、规范教学用语:语言表达要准确清晰、精炼流畅,速度适中,要讲普通话。
八、合理设计板书:板书要精练、整齐,字迹要工整、规范。
九、授课内容充实:要及时进行教学内容改革,不断吸收新知识、新成果。
十、教学方法要适宜:提倡启发式教学,因材施教。能够根据课程特点,灵活选择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。
十一、辅导批改要及时:辅导及批改要认真、耐心、及时,要经常征求学生意见,改进教学。
十二、严格课程考核: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考核,重在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,以及学生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同时应有利于启发和引导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。要公正合理地评定学生成绩。
十三、杜绝教学事故:教师应自觉遵守学院规定的教学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○○六年十二月十三日